宿泊稅是一種針對酒店和旅館住房的稅項,不同地區有不同的徵收標準和時間。以下是關於宿泊稅的詳細信息:
京都:從2018年10月1日開始,京都開始收取宿泊稅,根據住宿費用的一定比例徵收。具體標準如下:
每人每晚住宿費未滿2萬日元,收取住宿稅200日元。
2萬日元以上至49999日元,收取住宿稅500日元。
住宿費5萬日元以上,則每人收取1000日元的住宿稅。
東京都和大阪府:
東京都和大阪府的宿泊稅制度分別於2002年和今年1月導入。
在東京都,宿泊稅分為兩檔:住宿花費1萬日元到1.5萬日元的第一檔,徵收100日元稅費;以及1.5萬日元以上的第二檔,徵收200日元的稅費。
大阪府的具體實施時間未提及,但預計將遵循類似東京都的標準。
其他地區:
澳門政府從去年起豁免二星級酒店、經濟型住宿場所等場所的稅收,以鼓勵發展經濟型住宿的旅遊政策。
香港的賓館經營受到近年劏房問題打擊嚴重,有提議引入「劏房稅」以增加政府收入。
綜上所述,宿泊稅的徵收標準和時間因地區而異,旨在為當地政府提供財政支持,同時也有助於促進旅遊業的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