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尋人啓事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驟:
選擇平臺。首先,需要在登報通平臺選擇一家適合發表尋人啓事的報紙,可以是本地報紙或全國性報紙。
編寫內容。尋人啓事的內容應簡潔明瞭,信息準確,重點突出。需要包括被尋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出生日期、住址、外貌特徵等,確保這些信息詳細且準確。
提交審覈。在報社或網絡平臺提交尋人啓事的信息登記和資料審覈。根據《公安機關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蹤人員信息工作規定(試行)》,疑似被侵害失蹤人員的信息需要經過公安機關的審覈和登記。
發佈尋人啓事。完成資料審覈和提交費用後,在選定的報紙上發佈尋人啓事。發佈後,可以等待任何人的回應。
此外,如果失蹤人員可能遭到犯罪行爲侵害,應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將依據工作規定,對相關信息進行收集管理、查詢比對和綜合應用,以儘快查明失蹤人員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