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小孩的身份證需要以下步驟:
準備材料。需要監護人的身份證、戶口本(顯示兒童與父母的關係)、孩子的出生證明、未成年居民身份證申請表、符合要求的兒童照片。如果孩子已經上學,還需要學籍證明。
填寫申請表。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並交驗居民戶口簿。
繳費。繳納證件工本費。
辦理地點。可以選擇在孩子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公安綜合服務窗口辦理。
拍照和採集信息。在辦理現場進行拍照和錄入人像與指紋信息(6歲以下兒童指紋採集困難的可以不採集)。
等待領取。領取身份證的時間大約需要一箇月,領證時需要帶戶口簿。
對於未滿十六週歲的兒童,監護人需要代爲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此外,如果孩子是省外戶籍,在申領、換領、補領身份證時,可能需要提交合法穩定就業、就學或居住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