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者一詞可以指代以下幾種含義:
Habitant - 指居住在某個地區的人。
Inhabitant - 既可以指棲息在某地區的動物,也可以指居住在某個地方的居民。
Occupier - 指占有或居住某地的人,通常用於法律語境中,指房產占有人。
Dweller - 通常用來描述居住在某個地方的人,常用於描述居民。
在法律和房地產領域,居住權(居住權人的權利)是指居住權人按照契約約定,對他人所有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權利,用於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權的性質包括兩個方面:
作為物權,居住權人直接使用房屋,並具備物權的排他性。
具有救濟性,旨在保障居住權人的基本生存權。
居住權的主體僅限於自然人,不包括法人。常見的居住權人包括基於血緣關係與房屋所有人產生特定身份關係的自然人,以及與房屋所有人無血緣關係的自然人,如保姆等。
綜上所述,居住者一詞根據上下文的不同,可以指代棲息或居住在某個地方的人,或者指在法律上享有居住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