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肢解發包是指建設單位將原本應由一個承包單位完成的建設工程分解成若幹部分,然後分別發包給不同的承包單位的行為。這種做法類似於將一個完整的物品(如一頭豬)分解成不同的部分(如頭、腳、肢體等)進行出售。
在法律層面,工程肢解發包被視為違反行政管理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對於肢解發包的行為,將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包括責令改正和處以罰款。具體來說,如果建設單位違反規定將建設工程肢解發包,將面臨工程契約價款0.5%以上1%以下的罰款;對於全部或部分使用國有資金的項目,還可能面臨項目執行或資金撥付的暫停。
此外,由於肢解發包屬於違法行為,因此在這種情況下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契約也被視為無效契約。這表明,儘管建設單位可能希望通過肢解發包來分散風險或節省成本,但這種做法不僅違法,還可能導致契約無效,從而帶來更大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