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理 是一個漢語詞語,其拼音為 tíng lǐ。以下是關於「廷理」的詳細信息:
基本釋義:
春秋時期楚國的官名,主要負責掌管刑獄事務。
出處:
《韓非子·外儲說右上》中提到:「荊莊王有茅門之法,曰:『羣臣大夫、諸公子入朝,馬蹄踐霤者,廷理斬其輈,戮其御。』」。
《說苑·至公》中記載:「楚令尹子文之族有乾法者,廷理拘之,聞其令尹之族也而釋之。」。
詳細解釋:
廷理的職責包括執行法律,對於違法行為進行懲罰。例如,在《韓非子》中提到的案例,如果馬蹄踐踏了宮廷內的霤(屋頂的排水溝),廷理有權斬斷馬車的輈(車軸)並懲罰車夫。
在《說苑》中,廷理展現了公正無私的品質,即使面對令尹(楚國的高級官員)的家族成員犯法,也依法行事,最終釋放了被告。
通過這些記載,我們可以看到「廷理」在古代楚國社會中扮演著維護法律和秩序的重要角色,同時也體現了古代司法制度的公正性和嚴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