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委,即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或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要負責以下方面的工作:
工程建設和管理。負責重點工程項目建設的計劃、調度、組織、協調和監督。這包括對工程建設質量的監督管理、工程監理、安全施工的監管,以及建築市場的規範和管理。
住房保障和改革。負責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責任,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同時,推進住房制度改革,包括公有住房出售、集資合作建房、住房分配貨幣化的管理工作。
建築市場監管。承擔建築市場監督管理、規範市場秩序、推動建築行業發展的責任。這包括研究擬訂建築業發展規劃,建築市場主體資格認定和監督管理,以及工程造價計價辦法的組織制定。
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管。負責建設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的監管,包括研究擬訂相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管理,以及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管理。
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負責城市建設、住宅建設項目的審批,組織籌措、安排、使用和管理城建資金,以及管理城市維護資金。
房地產行業管理。負責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房地產開發、房屋預售管理規定的制定和監督執行,以及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審核和審批。
綜合執法檢查。負責工程建設項目的綜合執法檢查。
其他相關職責。如綜合協調房地產行業管理的有關工作,以及建設科技推廣套用、綠色建築與建築節能管理、人民防空相關工作等。
總的來說,建委在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改革發展、提高城市人居環境、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