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枉法」是指司法工作人員為了私情或私利,違反法律和職責,進行不公正的行為。
這些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對明知是無罪的人進行追訴,對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進行枉法裁判。情節嚴重的「徇私枉法」行為會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可能被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可能被處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徇私枉法」是指司法工作人員為了私情或私利,違反法律和職責,進行不公正的行為。
這些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對明知是無罪的人進行追訴,對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進行枉法裁判。情節嚴重的「徇私枉法」行為會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可能被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可能被處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