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易科罰金是指在犯罪人拒不繳納或者不能繳納罰金的情況下,法院裁定以其他刑罰方法或者強制措施代替所宣告的罰金刑制度。這種方式可以用繳納罰金的方式代替原宣告的刑期,以罰金代替短期自由刑,是把自由刑變換爲財產刑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