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義詞
"得"是一箇多義詞,主要有以下幾種含義:
作爲助動詞,表示需要或必須,如:"這個工程得按3個月才能完","修這座水庫得"。
表示否定,無需或用不着,如:"這個沙發坐着真舒服,得"。
可以組成詞語,如:"捨得"、"記得"、"得到"、"心得"、"得所"、"取得"、"覺得"、"值得"、"獲得"。
表示滿意,如:"得意"、"揚揚自得"。
表示完成或實現,如:"飯得了"、"得逞"、"得志"。
表示可以或許可,如:"不得隨地吐痰"。
用在動詞後表可能,如:"要不得"、"拿得起來"。
用在動詞或形容詞後的連接補語,表示效果或程度,如:"跑得快"、"香得很"。
用在動詞前,表示許可,如:"未經許可,這筆錢不得動用"。
用在動詞和補語中間表示“能夠”或“可以”,如:"過得到"、"說得出"、"辦得到"。
用在動詞或形容詞後面,連接表示結果或程度的補語,如:"快得驚人"、"寫得好"、"英語講得很流利"。
用在動詞、形容詞與程度副詞之間,表示程度,如:"笑得好開心"、"高興得很"、"熱得異常"。
用在動詞後面,表示動作已經完成,如:"出得門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