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功率設備是根據國際電信聯盟(ITU)的相關決議和建議書定義的,具有以下特點:
發射功率小:這意味著微功率設備使用的無線電波的能量相對較低。
傳輸距離短:由於發射功率的限制,這些設備的通信範圍有限。
設備數量多:微功率設備通常套用於需要大量設備的場合,如智慧型家居或工業監控系統。
對其他無線電設備干擾可能性低:這類設備設計時考慮到了對其他通信系統的兼容性,以減少對它們的干擾。
微功率設備一般用於提供單向或雙向通信,並且能夠在相關頻段內與無線電業務共用頻率。它們遵循的原則是不會對其他無線電業務產生有害干擾,也不得提出免受有害干擾的保護要求。
此外,微波功率套用非常廣泛,涵蓋了食品、橡膠、木材及製品、紡織、印染、皮革、紙品等多個行業。這些套用包括家用微波爐、微波工業及交通運輸業、微波醫療、微波化學化工等領域。微波技術不僅在傳統行業中發揮著重要作用,也在高能物理、航空航天等高科技領域中展現出廣闊的套用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