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這個稱呼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和社會背景下有著不同的含義。在宋代,"小姐"是指社會地位低下的婢女;到了明清時期,"小姐"是指達官貴人或是有錢人家的女孩子,一般社會地位地下的普通老百姓的女兒是不能稱為"小姐"的;到了近代,民國時期,"小姐"一詞又有了新的含義,那些有錢人家、以及資本家的女兒稱作"小姐","小姐"這一稱呼,一度成為了一種身份的象徵。新中國成立以後,特別是改革開放以後,"小姐"一詞更是含義寬泛了很多。在一些社交場合,有些人管那些優秀的女士稱作"某某小姐",以表示對某女士的尊敬;再就是人們喜歡稱呼那些有社會影響力,或者是演藝圈的知名藝人稱作"某某小姐"。但是,也有人把那些靠賣身為生計的"妓女"稱作"小姐"。如是在莊重、正規的外交場合,"小姐"的稱呼應該是褒義的,尊重的;如是在下流的、不嚴肅的風月場中,"小姐"一詞,絕對是指那些靠出賣肉體的"妓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