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臺胞證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填寫完整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申請表》,並貼有本人正面免冠彩色近照(規格:33mm×48mm)。
提交申請人1張正面免冠彩色近照(規格:33mm×48mm)。
交驗本人有效的臺灣地區身份證和臺灣地區出入境證件。如果沒有身份證,需交驗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相關證件需交驗原件,並留存複印件或電子掃描件。
提交小孩的身份證或戶籍謄本(如果有的話)。
入境時使用的臨時住宿登記。
1張兩寸白底彩色照片。
父母一方關係證明,如出生證明(非必需,但有助於證明申請人的身份)。
辦理臺胞證的流程如下:
申請人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交申請材料。
如果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受理機構會向申請人出具《受理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申請回執單》。
審批機構進行審覈,並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決定。
辦理臺胞證時,不需要提前預約,照片可以直接去拍照採集。辦理時間通常很快,只要證件材料都準備齊全,基本半小時就能完成。臨時住宿登記可以在“隨身辦”平臺申請,需要註冊並設置密碼,申請後第二天九點左右會批下來,可以自行打印。
請注意,辦理臺胞證的具體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會根據不同地區的政策有所變化,建議在辦理前諮詢當地的出入境管理機構以獲取最準確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