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是所有人與生俱來的權利,它不分種族、性別、性傾向、國籍、族裔、語言、宗教或任何其他身份地位。人權包括生命和自由的權利,不受奴役和酷刑的權利,意見和言論自由的權利,獲得工作和教育的權利以及其他更多權利。人人有權不受歧視地享受這些權利。
維護人權是我國一項基本國策,在國際合作方面積極採取各種措施保護弱勢群體的利益。在中國刑法中有危害國家安全罪和破壞公共秩序罪來專門針對這種特殊情況進行規定,一旦在相應的區域內做出破壞穩定的規則的“亂竄”,就可能被認定為破壞公共秩序罪而受到處罰。
總之,人權是普遍的、不可分割的、不可剝奪的,我們應該尊重和保護人權,促進人類文明進步和社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