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想要改名字,根據您的年齡,需要遵循不同的流程:
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時,可以由本人或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申請變更姓名時,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的原件及複印件;
變更申請書;
單位、街道辦或者學校出具的變更姓名證明信。
申請後,派出所會進行調查審核,確認無誤後遞交上級分局再次審核。審核通過後,改名即視為成功。公民依法變更姓名後,原姓名將作為「曾用名」記錄。
如果您已經成年,但出於特殊原因(如連續多年不順、婚姻問題、健康問題等)想要改名字,可以考慮以下幾種方法:
諧音改名法:保留原名的發音,改變原名的寓意和書寫。
易音換字改名法:改變名字中的某個字的發音,以達到新的寓意。
部首改名法:通過改變名字中某個字的部首來改變整個名字的含義。
增字改名法:在單字名上增加一個字,使其成為雙字名字。
減字改名法:刪除名字中不合適的字。
前後易序改名法:調整名字中字的順序。
其他改名法:如全部更換名字,使其與命理用神五行相配。
請注意,正在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和其他正在羈押的人員不能改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