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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過戶要帶什麼

在進行房產過戶時,需要攜帶以下證件和材料:

買方:

身份證明: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婚姻狀況證明:已婚者需攜帶結婚證,離異者需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單身者可能需要單身證明。

戶口本:家庭戶口本及複印件,外地戶口可能需要暫住證。

稅費證明:房屋買賣交易的契稅完稅證明。

賣方:

身份證明: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房產證明:房產證原件,如果有共有人,需要共有人到場簽字或提供公證委託書。

婚姻狀況證明:如果房產是家庭唯一住房,可能需要提供結婚證和戶口本。

繼承公證書:如果是繼承過戶,需要提供繼承公證書。

其他材料:

房產過戶登記申請表。

購房合同、購房發票、房屋產權證等與房產交易相關的文件。

房屋核檔證明、完稅證明等。

如果房屋有抵押權,需要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如行政決定書、房地產權利證書、繼承證明文件、交換協議書、分割協議書等,具體根據當地規定和房產情況而定。

請注意,具體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區和房產具體情況而有所不同,建議在辦理過戶前諮詢當地房產交易機構或律師,以確保準備齊全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