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折舊率的計算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
年限平均法:
年折舊率計算公式:`(原值 - 預計淨殘值) / 預計使用年限` 或 `原值 × (1 - 預計淨殘值率) / 預計使用年限`。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 / 12。
雙倍餘額遞減法:
年折舊率計算公式:`2 / 預計使用年限 × 100%`。
年折舊額:期初淨值 × 年折舊率。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 / 12。
年數總和法:
年折舊率計算公式:`尚可使用年限 / 預計使用年限的年數總和 × 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 / 12。
工作量法:適用於使用強度和頻率相差較大的資產。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 × (1 - 預計淨殘值率) / 預計總工作量。
每期折舊額:實際工作量 ×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以上方法中,年限平均法是最常用的計算房屋折舊率的方法。例如,如果一棟房屋的壽命爲50年,那麼其每年的折舊率就是 `100% ÷ 50年 = 2%`。這意味着每年該房屋的價值會因折舊而下降2%。
需要注意的是,房屋的預計使用年限、預計淨殘值以及折舊方法的選擇都會影響最終的折舊率計算結果。因此,在實際操作中,應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合適的折舊計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