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上的日期填寫需要遵循特定的規範,以確保日期的準確性和合法性。以下是關於支票日期填寫的詳細要求:
出票日期的填寫:
日期必須使用大寫數字表示,具體寫法為「零、壹、貳、叄、肆、伍、陸、柒、捌、玖、拾」。
對於月份,如果是一位數,前面必須加「零」,如「零壹月」;如果月份是兩位數,則前面的「零」可以省略,如「壹拾月」。
對於日期,一位數的日期前面必須加「零」,如「零壹日」;十至十九日的日期必須寫成「壹拾日」及「壹拾X日」的形式;二十至二十九日必須寫成「貳拾日」及「貳拾X日」;三十至三十一日必須寫成「叄拾日」及「叄拾壹日」。
示例:
例如,如果出票日期是2005年8月5日,則應填寫為「貳零零伍年捌月零伍日」。
另一個例子,如果是2012年2月13日,則應填寫為「貳零壹貳年零貳月壹拾叄日」。
注意事項:
在填寫支票時,應確保大寫數字的使用正確無誤,避免塗改。
對於現金支票,需要在正面和背面蓋財務章和名章,並填寫取款人的身份證號碼和姓名。轉賬支票只需在正面蓋財務章和名章。
通過遵循上述規範,可以確保支票上的日期填寫正確且符合法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