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上的生日如果登記錯誤,是可以申請更改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公民身份號碼是唯一且終身不變的身份代碼,一般情況下不允許變動。但如果身份證上的出生日期確有錯誤,公安機關在查證後應當更正並換髮新證。
更改身份證上的生日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申請人的書面申請(16歲以下的由監護人提出申請)。
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出生證》或出生日期錯誤的原因和原始憑證。
屬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等單位職工的,提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準予變更證明(如果是戶籍登記工作人員的疏忽或差錯,則不需單位證明)。
列印變更更正申請表後交主管所長批準,再報分局主管局長審批變更。
更改流程通常包括:
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視窗受理,在規定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審核和審批手續,並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
受理地戶籍視窗憑公安分局戶政部門的批件辦理變更手續。
需要注意的是,公安機關登記出生日期依據的是醫院的出生醫學證明,其他出生證明材料一般不予受理。如果公安機關在查證屬實後仍不給更改,申請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或行政複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