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分離是指將宗教權力與國家或政府的統治權力分開的原則。
這一概念源於歐洲的科學革命、啟蒙運動、文藝復興和宗教改革,是現代政治學的一項原則,並在歐美國家的主流政治學說中得到體現。政教分離的原則強調,國家既不促進也不限制任何特定宗教,並在法律面前平等對待所有宗教。儘管許多國家的憲法規定了政教分離的原則,但在實際政治生活中,教會可能仍然會從多方面干預國家生活,而且一些國家的統治者有時也會利用教會為其統治服務。
政教分離的原則在中國表現為所有宗教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國家不以行政力量限制或禁止任何宗教,任何宗教都沒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也不能干預國家的行政、司法和教育等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