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生圈的要求主要包括設計要求、材料要求、標準以及使用、存儲和維護要求。以下是這些要求的具體介紹:
設計要求。救生圈應採用醒目的顏色(如橙紅色),以便在水面上容易發現和辨認;救生圈的直徑應在0.6米至1.5米之間,並可懸掛在橡皮繩上。
材料要求。外殼材料應耐磨耐用,並抵抗紫外線、氧化、酸和鹼的腐蝕;內部填充材料應具有一定密度的closed-cell聚氨酯海綿,懸掛繩和耳環應採用尼龍或聚酯型繩。
標準要求。救生圈應符合國際標準(如ISO 12402救生器材標準或USCG救生器材標準等),並滿足國家環保和安全要求。
使用、存儲和維護要求。使用時應符合安全操作規程,正確拋出和使用救生圈;存放時應清潔、乾燥、通風,遠離腐蝕劑和化學物品;需要定期檢查和維護,包括橡皮繩、內膽和繩環等。
此外,救生圈還應具有足夠的浮力,能承受1.5倍的最大允許負載,具備足夠的水密性。救生圈的重量應不小於2.5公斤,如果用於操作快速釋放自發煙霧信號和自亮燈裝置,則應有足夠的質量或4公斤。救生圈的外觀表面應無凹凸和開裂,沿周長四個等間距位置應環繞貼有50mm寬的逆向反光帶。每艘船至少有1個救生圈裝有可浮救生索,長度應滿足特定要求。至少一半的救生圈應裝有自亮燈,其中不少於2個還應裝有自發煙霧信號,並能從駕駛室迅速拋投。每個救生圈應以粗體羅馬字母標明其所屬船名和船籍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