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蒂格勒定律,又稱名字命名法則,是由美國社會學家羅伯特·莫頓首次提出的。該定律的原句是「沒有科學發現是以其原有發現者的名字命名的」,即科學定律的命名很多時候並不會偏愛它的發現者,往往選擇了後來更有名望的科學家。例如,我們常用的阿拉伯數字,其實是由印度人發明的,被稱為歐拉常數的自然對數的底e,其實是由雅各布·伯努利首次發現的。再比如,1889年由瑞典人阿累尼烏斯提出的描述化學反應速率與溫度關係的阿累尼烏斯方程,其實首先是由荷蘭人範特霍夫於1884年總結而出。
斯蒂格勒定律,又稱名字命名法則,是由美國社會學家羅伯特·莫頓首次提出的。該定律的原句是「沒有科學發現是以其原有發現者的名字命名的」,即科學定律的命名很多時候並不會偏愛它的發現者,往往選擇了後來更有名望的科學家。例如,我們常用的阿拉伯數字,其實是由印度人發明的,被稱為歐拉常數的自然對數的底e,其實是由雅各布·伯努利首次發現的。再比如,1889年由瑞典人阿累尼烏斯提出的描述化學反應速率與溫度關係的阿累尼烏斯方程,其實首先是由荷蘭人範特霍夫於1884年總結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