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鞭刑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歷史沿襲。新加坡曾是英國的殖民地,英國為了懲戒當地的反抗者和罪犯,設立了非常嚴酷的鞭刑制度。新加坡在獲得獨立後,繼承了這一制度。
震懾犯罪。新加坡政府認為,單純的監獄關押不能有效地震懾那些慣犯。鞭刑可以讓他們感到難以忍受的肉體疼痛,並留下無法去除的鞭痕,從而心靈上感到畏懼,減少再犯的可能性。
維護社會秩序。鞭刑被視為維持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的有效手段。它針對嚴重違反法律的人,如搶劫、販毒等重罪,可以有效地減少這些犯罪行為的發生。
教育和警示作用。通過身體上的懲罰,鞭刑可以起到教育和警示的作用,提醒犯罪者再也不能犯罪。
此外,新加坡鞭刑的適用範圍和執行方式也有一定的規定,例如只對18至50歲之間的成年男性罪犯執行,且在執行前需要進行嚴格的體檢。這些措施旨在確保刑罰的公正性和人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