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保險中的行程延誤保障通常覆蓋以下情況:
旅行延誤:
被保險人或其親屬發生意外,導致旅行啟程時間被迫延遲。保險公司負責賠償重新啟程所需的額外旅費。
包括但不限於:親屬身故、意外傷害事故、突發急性病、懷孕等情況。
公共運輸延誤:
因公共運輸工具延誤,導致旅行啟程時間被迫延遲四個小時或以上。保險公司賠償生活必需品費用和合理必要的住宿費用。
託運行李延誤:
因第三方運輸機構延誤,導致託運行李未能在應抵達目的地當天運抵。保險公司賠償保證旅行正常進行的必要品費用。
特殊情況下的延誤:
航班、火車或船舶因惡劣天氣、自然災害、機械故障等原因延誤。保險公司按保險單上載明的金額賠償。
若因嚴重疾病或意外不能成行,保險公司負責賠償所有旅費訂金、機票等損失。
責任限額:
行程延誤費用保險的責任限額分為每次事故責任限額和累計責任限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協商確定。
在申請賠償時,被保險人應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於保險單或憑證、發生保險事故的證明檔案、飛機票、火車票或船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