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治制度的主要特色包括:
議會內閣制。日本實行議會內閣制,這是一種代議民主制,其中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權分立。國會是最高權力機構,由眾議院和參議院組成,負責立法。內閣對國會負責,由首相和各部部長組成,首相由國會提名並由天皇任命。
天皇的地位。天皇作為國家象徵,但在憲法下沒有政治權力。天皇不參與國政決策,這一傳統體現了日本政治中天皇的特殊地位。
多級單軌司法體系。日本的司法體系採用多級單軌制,包括最高法院和下屬各級法院。最高法院是終審法院,負責審理重要案件和違憲案件。
一黨多黨制度。日本實行一黨多黨制度,即存在多個政黨,但通常只有一個主要政黨能夠贏得國會選舉。這些政黨圍繞政策主張和政治理念展開競爭。
政治穩定與更迭。儘管日本政局近年來表現出政黨林立和政局不穩的特點,但總體上仍保持著相對的政治穩定。首相的更迭反映了日本政治的動態性和政黨競爭的激烈程度。
這些特色共同構成了日本政治的基本框架,展現了其獨特的政治文化和國際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