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的最高行政長官
明朝的布政使是一省的最高行政長官,官階為從二品。
明朝布政使的主要職責包括宣達朝廷的政令、徵收賦稅、負責財政支出、考核府縣官員以及管理全省的戶籍、田數等民事事務。布政使在地方政務中扮演了關鍵角色,相當於現在的省長,在明朝的官制中,布政使是由皇帝直接任命的。同時,布政使也是按察使司和都指揮使司的長官,分別負責錢糧和民政、司法和交通、一省軍務。
一省的最高行政長官
明朝的布政使是一省的最高行政長官,官階為從二品。
明朝布政使的主要職責包括宣達朝廷的政令、徵收賦稅、負責財政支出、考核府縣官員以及管理全省的戶籍、田數等民事事務。布政使在地方政務中扮演了關鍵角色,相當於現在的省長,在明朝的官制中,布政使是由皇帝直接任命的。同時,布政使也是按察使司和都指揮使司的長官,分別負責錢糧和民政、司法和交通、一省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