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換身份證的程式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準備材料。需要攜帶的物品通常包括《居民戶口簿》和填寫好的《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人像和指紋採集。在辦理過程中,需進行人像和指紋信息的採集。
繳納工本費。通常需要支付一定的工本費用,例如40元人民幣。
領取憑證和回執。辦理完成後,會收到《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和辦理回執。
領取新身份證。在提交申請後的60天內(交通不便的地區可能會延長),可以憑回執到辦理地點領取新的身份證。
上交舊證。在領取新證的同時,需要上交原居民身份證,舊證將作廢。
此外,如果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可以在現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申請換領居民身份證,同時需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部分地區還提供線上辦理服務,可以通過公安機關的官方平台或相關應用程式進行申請。具體流程可能會根據不同地區的規定有所差異,建議提前諮詢當地公安機關以獲取準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