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類型的道路及其限速如下:
沒有道路中心線的城市道路,最高時速為每小時30公里;沒有道路中心線的公路,最高時速為每小時40公里。
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道的城市道路,最高時速為每小時50公里;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道的公路,最高時速為每小時70公里。
高速公路上,小型載客汽車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機車不得超過每小時80公里。
此外,在特定情況下,如進出非機動車道、通過鐵路道口、急彎路、窄路、窄橋時,掉頭、轉彎、下陡坡時,遇霧、雨、雪、沙塵、冰雹,能見度在50米以內時,或者在冰雪、泥濘的道路上行駛時,最高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30公里。以上限速規定可能會根據具體路段和交通狀況有所不同,因此在駕駛過程中應注意觀察路面設定的限速標誌,並遵守相應的速度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