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現行的兵役法規定,義務兵服役的期限為兩年。這意味著公民在加入軍隊後,作為義務兵將服役兩年。在兩年服役期滿後,義務兵可以根據軍隊的需要和個人的意願,經過團級以上單位的批準,選擇轉為士官。士官的服役期限則更長,一般不超過三十年,且年齡不超過五十五周歲。士官分為不同的級別,具體的服役期限和條件由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規定。
根據現行的兵役法規定,義務兵服役的期限為兩年。這意味著公民在加入軍隊後,作為義務兵將服役兩年。在兩年服役期滿後,義務兵可以根據軍隊的需要和個人的意願,經過團級以上單位的批準,選擇轉為士官。士官的服役期限則更長,一般不超過三十年,且年齡不超過五十五周歲。士官分為不同的級別,具體的服役期限和條件由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