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列"的讀音為àn liè,是漢語詞語,意思是按次序排列。在法律和學術領域,常常會使用到"案例",以下是幾個案例的例子:
國外案例:
蘇格拉底之死:蘇格拉底因被指控傳授對諸神不敬的學問而被判飲毒而死,這一案件探討了個人信仰與法律制裁之間的關係。
蓋世太保殺人案:討論了惡法與非法之爭的問題。
馬伯里訴麥迪遜案:為司法審查奠定了基石。
米蘭達案:因警方未履行告知義務,導致被告人的自證其罪供詞無效。
辛普森殺妻案:強調了美國法律不強調「錯放」但強調「不能錯判」的原則。
國內案例:
齊玉苓受教育權案:開創了中國憲法作為民事審判依據的先河。
瀘州遺贈案:遺贈婚外戀情人的遺囑違反公序良俗和法律,因而無效。
杜寶良巨額交通罰款案:電子眼引紛爭,當事人就交警未履行書面告知義務提起行政訴訟。
見死不救案:探討了如何通過法律手段懲治具有極大社會危害性質的冷漠和怠責行為。
以上案例展示了案例在法律和學術領域的套用,通過具體的事件來探討和闡述法律原則、社會問題以及學術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