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的填寫方式取決於案件的類型。對於不同類型的案件,案由的填寫方法有所不同:
刑事類案件:
案由填寫具體涉嫌的罪名,例如「危險駕駛罪」。
民事類案件:
可以填寫法律援助中心或人民法院確定的案由。例如,農民工索要工資的案件,可以按照中心確定的案由填寫為「請求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按照人民法院確定的案由填寫為「勞務契約糾紛」。
行政類案件:
可以填寫法律援助中心或人民法院確定的案由。例如,經濟困難民眾要求低保的案件,可以按照中心確定的案由填寫為「請求給付最低生活保障」,或者按照人民法院確定的案由填寫為「給付最低生活保障金」。
仲裁類案件:
通常填寫「勞動爭議」,注意「爭議」和「糾紛」在這裡是同義詞,規範填寫應為「勞動爭議」。
非訴類案件:
案由根據具體情況,簡練、準確地填寫。例如,當事人因交通事故受傷索賠的,案由可以填寫「交通事故」。
行政賠償類案件:
如果是一併提起行政賠償的,可以在被訴具體行政行為案件案由後面加上「及行政賠償」。如果是單獨提起行政賠償,案由結構為「行政管理範圍+行政賠償」。
不作為類案件:
案由確定方法為「訴+行政主體類別+不履行特定職責或義務」。
在填寫案由時,應遵循簡潔、清楚的原則,並結合案件實際情況進行具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