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言文中,「此」字具有以下含義和用法:
本義:指人站立之地。這是基於甲骨文的解釋,其中左邊是一隻腳趾朝上的腳(止),右邊站著一個面朝右的人,形象地表示人站的地方。
引申義:
作為指示代詞,表示「這」或「這個」。例如,在歐陽修的《賣油翁》中,「公亦以此自矜」中的「此」指的是前面提到的技能。
在語境中,「此」用於指代前文提到的事物或概念。具體的指代對象需要根據上下文來確定。
與「彼」相對:在相對的語境中,「此」與「彼」(或「那」)形成對比,用於指示近處或當前提及的事物。
綜上所述,「此」字在文言文中既可以指代人站立之地,也可以作為指示代詞,表示「這」或「這個」,並且常常與「彼」形成對比,用於指示近處或當前提及的事物。其具體含義和用法需要根據上下文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