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罪通常指的是故意或過失地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犯罪行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殺人罪可以分爲故意殺人罪和過失致人死亡罪。
故意殺人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殺人的情形包括但不限於:防衛過當的故意殺人、義憤殺人、激情殺人、受囑託殺人等。
過失致人死亡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的規定,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如果犯罪分子自首,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具體的罪名和量刑會根據案件的具體情節而定。如果行爲人在主觀上沒有殺人的故意,而是造成了他人輕傷以上的傷害,那麼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或其他相關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