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宗委,即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是負責民族宗教事務的政府部門。其主要職責包括:
擬訂有關民族、宗教事務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並監督其實施。
協調民族關係,推動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權益。
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工作相關職責,促進民族政策在經濟發展和社會事業相關領域的實施。
依法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維護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益。
組織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承辦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
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選拔和使用工作。
指導市(州)政府宗教事務部門依法履行管理職能,協助有關部門抵制境外敵對勢力的滲透、分裂和破壞活動。
這些職責旨在促進民族團結、宗教和睦以及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