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

勵志人生知識庫

民法90條是什麼

《民法典》第90條規定,具備法人條件,基於會員共同意願、為公益目的或者會員共同利益等非營利目的設立的社會團體,經依法登記成立,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依法不需要辦理法人登記的,從成立之日起具有社會團體法人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