汲取能力通常指的是國家從社會獲取財政資源的能力,主要涉及稅收的汲取能力,這是國家物質資源獲取的最直接方式。一個國家的財政能力直接關係到公共品供給和轉移支付的規模和質量,被視為國家能力的核心。財政能力的重要性可以從兩個方面來解釋:一是自利國家假說,認為國家天然以擴大稅收和利益最大化為目標;二是戰爭締造假說,指出國家有保全自身和加強軍事競爭能力的強大動力。此外,金融部門在國民經濟中的優勢地位日益凸顯,國家通過金融行業獲得穩定有效的融資,金融手段在資源調配機制和運作成本與可能獲益空間等層面與稅收手段互相配合,但在本質上金融是財政能力的調控因素,不構成汲取能力的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