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的沿海城市眾多,根據省份和地理位置的不同,可以分為以下幾個類別:
廣東省。擁有14個沿海城市,包括潮州、汕頭、揭陽、汕尾、惠州、深圳、東莞、廣州、中山、珠海、江門、陽江、茂名和湛江。
山東省。擁有7個沿海城市,包括濱州、東營、濰坊、煙臺、威海、青島和日照。
遼寧省。擁有6個沿海城市,包括大連、丹東、營口、盤錦、錦州和葫蘆島。
河北省。擁有3個沿海城市,包括秦皇島、唐山和滄州。
上海市。作為直轄市,靠海的城市有上海。
江蘇省。擁有3個沿海城市,包括連雲港、鹽城和南通。
浙江省。擁有7個沿海城市,包括嘉興、舟山、寧波、台州、溫州、紹興和杭州。
福建省。擁有6個沿海城市,包括寧德、福州、莆田、泉州、廈門和漳州。
廣西壯族自治區。擁有3個沿海城市,包括欽州、防城港和北海。
海南省。擁有4個沿海城市,包括海口、儋州、三亞和三沙。
以上列出的城市均位於中國大陸的沿海地區,每個省份的沿海城市數量和重要性各不相同,廣東省以其14個沿海城市位居全國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