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和法律
法官判案的依據主要包括事實和法律兩大要素。以下是詳細介紹:
事實。指案件發生時的客觀事件,法官會仔細審查和評估案件中的各項事實,包括當事人陳述、證人證言、物證和書證等證據。法官在認定事實時,會考慮證據的可信度、充分性和相關性,以確保事實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法律。指社會對行為的規範和約束,法官需要仔細研究和理解適用的法律條文、法律原則和先例,以確保判決符合法律要求。法官會根據案件中的法律事實,解釋和適用相關法律,通過分析案件事實與法律規定之間的關係,找到正確的法律適用方式。
此外,法官的內心確信也是一個重要因素。這是指法官在審理案件過程中,基於對證據的認定、法律的解釋和適用以及當事人陳述和證人證言的分析,形成的個人判斷和觀點。法官在判決過程中需要將事實和法律進行有機結合,進行論證和推理,以做出客觀、公正和合理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