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主要作用和職責包括:
執行法律。法官是司法權的執行者,依法行使國家審判權,負責解釋和實施法律。
維護正義。法官在審判過程中應保持獨立、中立,不受外界干擾,確保法律正確、公正地實施。
審理案件。法官需查明案件事實,依據法律作出公正判決。
正確適用法律。在查明案件事實的基礎上,法官需運用法律知識,正確適用法律,確保判決合法、公正。
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法官的終極目標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通過審理案件、作出合理判決來實現這一目標。
此外,法官還擁有包括審判權、自由裁量權、調解權等在內的多種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