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公益金主要用於以下幾個方面:
補充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用於社會保障體系的建設,確保社會成員的基本生活保障。
支持社會公益事業項目。包括教育助學、鄉村振興、殘疾人事業、紅十字事業、法律援助、文化公益事業、醫療救助、養老公共服務、留守兒童快樂家園、出生缺陷干預救助等。這些項目旨在增進人民福祉、維護社會穩定,並促進社會公平和正義。
用於老年人福利類項目。如為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進行適老化改造、對老年社會福利機構進行新建和改擴建等,幫助老年人安度晚年。
用於殘疾人福利類項目。例如建設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機構、購買相關社會福利服務等,旨在提高精神障礙患者和殘疾人的生活質量。
用於兒童福利類項目。如實施孤兒助學工程或醫療康復計劃,為兒童福利機構、未保機構配置設施設備等,確保兒童得到必要的關愛和支持。
用於社會公益類項目。支持中西部地區開展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等相關項目。
用於鄉村振興方面。支持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域的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項目等。
這些用途共同構成了法定公益金在社會保障、社會福利和公益事業方面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