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土地流程大致如下:
委託拍賣人並簽訂書面委託契約。委託人有責任提供身份證明和拍賣標的的所有權證明或處分權證明等資料。
拍賣人發布拍賣公告,並出售拍賣相關檔案。
競買者參與拍賣。這包括領取拍賣相關檔案、參與競買,以及在拍賣會上通過展示應價牌進行競價。
拍賣主持人主持拍賣活動。這包括介紹土地詳情、宣布起叫價和增價規則、接受競買人的應價,並在滿足條件時宣布最高應價者為競得人。
競得人與相關方面簽訂契約。包括與拍賣人簽訂《拍賣成交確認書》,並與出讓人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契約。
支付價款和保證金處理。競得人按契約約定時間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其支付的保證金可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其他競買人繳納的保證金在拍賣活動結束後退還。
辦理證照變更和產權過戶手續。如果拍賣標的需要依法辦理證照變更、產權過戶手續,則委託人和買受人應持拍賣人出具的成交證明和有關材料向有關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手續。
其他相關程式。如公布成交結果、核發和交付土地、辦理土地登記等。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競得人有特定違規行為,其競得結果可能無效,且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