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牙規則(Hague Rules)全稱爲《統一提單的若干法律規定的國際公約》。
海牙規則於1924年在布魯塞爾簽訂,是第一部關於提單法律規定的國際公約。它主要規定了承運人對貨物運輸的責任期間、承運人的最低限度義務、承運人的免責權利、承運人的賠償責任限制等。海牙規則的核心內容包括:承運人必須提供適航的船舶並適當而謹慎地裝載、搬移、配載、運輸、保管、照料和卸載貨物;承運人的免責事項,如船員的行爲、疏忽或不履行義務、火災等;承運人的責任期限和賠償限額,即從貨物裝船時起至卸船時止的責任期間,以及每件或每單位的賠償限額;索賠與訴訟時效等。
此外,海牙規則還有一系列修正和補充,如威士比規則和特別提款權議定書等,這些修正和補充進一步細化和完善了海牙規則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