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附取得是指因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所有人的物結合在一起而形成的新物,通常包括附合、混合和加工三種情況。
添附取得的具體情況如下:
附合。指動產與動產或不動產結合在一起,形成不可分離的新物。例如,用他人的建築材料建造房屋。
混合。指不同所有人的動產相互混合,形成難以識別的新物。
加工。指在他人之物上附加自己的勞動,使之成為新物。
添附取得物的歸屬,通常遵循以下原則:
有約定。按照約定確定物的歸屬。
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確。依照法律規定確定歸屬。
法律規定不明確。按照充分發揮物的效用以及保護無過錯當事人的原則確定歸屬。
此外,如果物的歸屬的確定造成一方當事人損害,應給予賠償或補償。添附取得還涉及相關的財務處理,即基於添附事實而產生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確定後,會導致一方資產的增加或另一方資產的減少,因此也涉及相應的財務資產處理問題。以上是法律方面的有關規定,如果您遇到相關問題或想獲得更專業的建議,可以諮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