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時期,中國的人口分布呈現出明顯的地域差異。根據提供的信息,可以將人口分布概括如下:
北五省:包括北平(今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東、河南、陝西,總人口約為1979萬,占全國人口的27%。其中,山東省人口最多,達到611萬,占北方人口的30%。北五省中的人口密度相對較低。
中五省:包括京師(今北京)、浙江、江西、湖廣(湖南、湖北)、四川,總人口約為3818.8萬,占全國人口的52%。這些地區的人口密度較高,尤其是京師附近的蘇南太湖流域地區,人口達到706.9萬,平均每平方公里220人。浙江省人口為1113.9萬,平均每平方公里110人,顯示出較高的人口密度。
南五省:包括廣東、廣西、福建、雲南、貴州,總人口約為1158.7萬,占全國人口的16%。這些地區的人口密度相對較低,廣西除桂林府外,每平方公里不足10人。雲南和貴州則是地廣人稀的典型。
其他地區:清朝極盛時期,約97%以上的人口集中在長城以南、甘肅蘭州以東的地區,即內地十八省。這些地區的人口分布極不平衡,其中直隸、山東、山西、河南四省歸入華北區,陝西、甘肅為西北區,江蘇、浙江、福建、廣東歸入東南沿海區,安徽、江西、湖南、湖北為長江中游區,四川、雲南、貴州以及廣西為西南地區。各地區的人口分布情況在表中有所體現。
綜上所述,清朝時期的人口分布主要集中在北方的幾個省份,尤其是山東和河南省,而南方和西南部的省份人口相對較少,且人口密度較低。這種分布狀況反映了清朝時期中國社會經濟發展的地域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