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程式是指在公司解散或破產時,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應該經過的具體步驟,用以終結公司的法律關係並處理公司的剩餘財產。這個過程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個關鍵環節:
成立清算組:清算組負責接管公司的財務,展開清算工作,並發布公告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
接管公司財產:清算組接管公司的財產,了結未結業務,收取債權,清理債務。
提出清算方案: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清算組提出清算方案,報股東會討論通過或主管機關確認。
分配剩餘財產:在清償了清算費用、職工工資、稅款和公司債務後,剩餘的財產按照法定順序分配。
註銷公司法人資格:清算結束後,需要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並公告公司終止。
清算程式是主體資格類行政許可事項註銷的必經程式,而對非主體資格類行政許可進行註銷則不需要經過清算程式。在公司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而破產時,由法院宣告停止營業,並進行債權債務清理的狀態。破產後的企業也需要按照清算程式進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