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程式是公司解散或破產時必須經歷的過程,旨在清理公司財產、了結公司事務,並按照法定順序分配剩餘財產。該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幾個關鍵步驟:
成立清算組和備案。公司解散時,需要成立清算組並備案,清算組負責清理公司財產、了結公司事務等。清算組應在成立之日起1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備案材料,包括清算組成員名單和清算組負責人信息。
通知債權人和公告。清算組應自成立之日起10內通知已知債權人,並在60日內公開發布公告,告知債權人申報債權的期限、地點和注意事項。
債權申報和登記。債權人需按通知或公告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向清算組申報債權,清算組對申報的債權進行登記。
清理公司財產和編制報表。清算組需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然後制定清算方案,報股東會或法院確認。
執行清算方案和分配財產。清算組根據股東會確認的方案對公司財產進行分配,分配順序通常為:支付清算費用、職工工資、稅款、債務,然後是股東。
編制清算報告和確認。清算結束後,編制清算報告,提交給股東會、股東大會或人民法院確認。
註銷登記。自清算報告被確認之日起1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登記。
此外,如果是破產清算,還需進行資產評估、與債權人協商、向法院提出破產清算申請等步驟。整個過程中,清算組需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確保清算的合法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