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配偶移民的要求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關係真實性。申請人與擔保人之間的關係必須是真實且長久的,這是批準移民的關鍵條件。對於已婚和同居類別,關係需要在申請前已經存在,並且至少維持了12個月。
年齡要求。雙方年滿18歲,或者在註冊結婚前將滿18歲。
法律資格。申請人有資格在澳大利亞依法結婚,且雙方真誠地希望維持婚姻關係。
認識和理解。申請人及其未婚配偶應相互認識和了解。
擔保人條件。擔保人(澳大利亞公民、永久居民或符合條件的紐西蘭公民)在過去的5年內未曾擔保他人獲得配偶或未婚配偶簽證,且未受到嚴重的財務限制。
居住要求。申請人在澳洲境內的申請820/801簽證,在澳洲境外的則需要申請309/100簽證。
健康和品格要求。申請人及其家人必須完成體檢以證明健康狀況達到移民局的標準,並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
經濟狀況。申請人必須已清償或已安排還清所有欠澳洲政府的債務。
如果申請人在獲得臨時簽證後維持上述條件超過2年,可以申請永久居留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