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東”這一稱呼來源於西方國家的“歐洲中心論”。
爲了更好地理解和管理他們在東方擴張的領土,歐洲國家根據與歐洲的距離遠近,將東方國家分爲“近東”“中東”和“遠東”。其中,“中東”特指連接歐洲、亞洲和非洲的西亞和北非地區,這一地區包括了西亞、北非的多箇國家,如埃及、伊朗、伊拉克、土耳其、以色列、沙特阿拉伯、敘利亞、黎巴嫩等,這些國家和地區的邊界主要由西方戰勝國在私下談判中決定,並未得到該地區人民的同意,這也爲後來的宗教和種族衝突埋下了隱患。
此外,“中東”概念還具有濃重的歷史、民族和宗教色彩,該地區是多種宗教和文化的交匯之地,特別是伊斯蘭教和阿拉伯文化在此廣泛傳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