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崩,也稱爲山體滑坡,是一種自然現象,通常由以下因素引起:
自然因素:
地震:強烈的地震可以引起山崩,尤其是規模較大時,危害更爲嚴重。
降雨和融雪:暴雨或連續大雨可能導致山體滑坡,因爲雨水可以增加土石的重量和下滑力。
地表水的沖刷和浸泡:河流等地表水體對斜坡坡腳的沖刷和浸泡也可能誘發山崩。
其他自然因素:海嘯、風暴潮、凍融等作用也可能誘發山崩。
人爲因素:
不合理的人類工程活動:如過度採礦、砍伐植被、路邊陡峭的開鑿或漏水的管道等,這些活動破壞了山體的穩定性,從而引起山崩。
山石剝落受重力作用:有些山崩現象不是由地震引發,而是由於山石剝落受重力作用產生的。
山崩的發生還與山坡的陡峭程度有關,山坡越陡,土石越容易下滑,山崩就越容易發生。此外,山崩的發生也可能伴隨着地震,因爲大地震動也可能引起山崩。
在山崩發生前,可能會有一些預兆,如泉水復活或突然乾枯、滑坡體出現裂縫、岩石開裂或被剪切擠壓的音響、四周巖體出現小型崩塌和鬆弛現象等。這些預兆可能爲預防山崩提供一定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