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死刑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程序正義問題。目前的刑事審判在程序上存在不完善之處。
國民觀念問題。存在追求實體正義的樸素觀念,即傾向於對犯罪行爲施加極端的懲罰。
刑法目的的差異。刑法旨在預防犯罪而非簡單懲罰,死刑過多不利於實現這一目的。
生命權至高無上。剝奪生命是不可逆的,任何判決都有可能誤判,且死刑無法彌補錯誤。
不公平性。死刑往往被不公平地用於社會中的弱勢羣體。
剝奪贖罪和改過的可能性。死刑否認了被定罪的個人贖罪和改過的機會。
對人權的尊重。現代法強調保護而非懲罰,關押而非處死是爲了更好地保護社會。
防止對罪惡的矯枉過正。死刑可能引發對其他罪行的死刑要求,導致法律的過度嚴苛。
考慮冤假錯案的因素。死刑判決可能導致無法挽回的錯誤,影響司法的公正和公民的權益。
社會治安的現實考量。在社會治安仍然嚴峻的情況下,死刑有助於懲治嚴重犯罪,降低暴力犯罪率,形成震懾。